欢迎访问:开云棋牌下载
开云棋牌下载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

来源:学历提升    发布时间:2025-02-28 15:01:34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息,根据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该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根据协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产品详情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息,根据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该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根据协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为每年30人,时长一般为36个月,可选择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的任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人数为每年10人,时长不超过12个月,可选择剑桥大学开设的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任何专业。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Cambridge Commonwealth,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Trust,以下简称剑桥基金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2025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该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

  有关项目介绍、申请条件、时间安排、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等详见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项目指南。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CambridgeCommonwealth,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Trust,以下简称剑桥基金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该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任何专业

  全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基金会平均分担,包括: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如博士阶段学习期限需超过3年,可另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3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基金会共同确定。

  ②根据剑桥大学规定,申请时已在剑桥大学开始博士阶段学习人员,不可申请本奖学金。

  ①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

  ③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不接受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3.申请人须已达到剑桥大学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入学要求,并已获得剑桥大学正式入学通知。

  2025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向剑桥大学提交申请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具体实际的要求、程序及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外联系时,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Scholarship”;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请注明申请“CSC Cambridge MastersScholarship”。

  所有申请人须于2025年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有关国别需要注意的几点请关注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欧亚地区有关国家申请、派出需要注意的几点”()。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受理单位应按照本指南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于2025年4月12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l 请按以上列表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l 申请人要不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以受理单位要求为准,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单位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单位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如受理单位明确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

  凡来自有关高校(同去年)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驻外使(领)馆推荐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系统中显示)。推荐表应由申请人所属驻外使(领)馆针对每位申请人在线.现任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交)

  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是否同意推荐;国内申请人导师应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进行评价;国外申请人现任导师应重点应对申请人在国外学习目标、科研水平、发展潜力等进行评价。

  (1)申请人应提交剑桥大学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正式入学通知应使用剑桥大学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剑桥大学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的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现任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可接受同一高校/机构不同院系/部门专家的推荐信)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注明推荐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名称抬头信纸)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申请人应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提供的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扫描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如无法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的注册/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留学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时间、所在院系和专业、硕士或博士所在年级、学习期限等。注册/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国内申请人及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无需提交。

  一般为推荐单位公函、单位推荐意见表原件、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税证明)、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等,申请人是否要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以受理单位要求为准,无需上传至信息平台。

发送询盘